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花卉出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花卉产业出口,加快花卉产业发展,决定在省政府已发出《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基础上,提出加强云南花卉出口工作的意见。
一、促进花卉出口的重要意义
(一)云南花卉生产成绩很大,问题不少。九十年代以来,斗南花卉生产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好势头,1998年全省鲜切花种植面积达1.8万亩,产量6.89亿枝,占全国总产量的40%以上,总产值3亿多元。但出口较少,创汇不多,云南花卉的市场潜力远未得到发掘。目前去南花卉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鲜切花生产起点低,质量差,普遍达不到出口标准;二是生产专业化程度低,规模偏小,缺乏高质量、批量均衡的产品;三是符合花卉产业发展规律的产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保障;四是没有建立起进入国际市场的储运销售网络;五是以出口为主要目标的科技支撑体系尚未建立;六是由于运输、检疫等费用偏高,使出口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降低。
(二)通过扩大出口带动花卉产业发展是一条成功经验。根据考察,世界花卉生产大国共同的成功经验,是在起步时期就把花卉生产目标确定在不断扩大出口,占领国际市场,并提供高起点、新技术和优良服务上。目前我省花卉产量已具相当规模,进一步加快花卉产业发展不仅在于产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要进—步提高花卉的生产质量;不仅要进一步巩固和开拓广阔的国内市场,而且要积极扩大花卉的出口,要坚定不移地走出口带动型的路子。只有这样,才能带动整个花卉产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三)云南加快花卉出口面临着极好机遇。一是国际市场对高档花卉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尤其是日本、韩国、港澳地区以及东南亚、中亚、俄罗斯东部地区等周边国来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构成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世界花卉生产布局正在进行调整。九十年代以来由于发达国家的花卉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使其花卉生产逐步向花卉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云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条件和丰富的野生花卉资源,能吸引国外花卉生产企业到我省进行花卉生产和开发。三是我国巳进入经济结构大调整和经济改革深化的新阶段,这为加快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创造了极好的宏观政策条件。四是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为云南花卉产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云花”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新的机会。五是云南航空事业的持续发展,为花卉远距离、大规模、低成本、高时效出口打下了基础。因此,抓住机遇,发挥优势,顺势而谋,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对把云南花卉建设成一个大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促进花卉出口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四)发展目标。到2005年,全省鲜切花产值达20亿元,花卉出口达到花总量的30%以上,力争出口创汇1亿美元左右。到2010年,力争鲜切花出口达到切花总量的50%以上,出口创汇3—4亿美元占用10年的时间把云南建成中国和亚洲最大的出口花卉基地和交易中心。
(五)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指导思想是:立足省情,放眼世界,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种所有制的花卉销售和出口,以花卉出口的迅速增长带动全省花卉产业和全省经济的增长。发展思路是:跨越式、外向型、专业化、高科技、多渠道、股份制。要按国际惯例组织花卉生产、科研、营销和社会化服务,使云南花卉业在高起点上发展,按专业化方向组织生产和销售;提高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云南野生花卉品种的研究和商品化开发;积极鼓励国内外企业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花卉生产,花卉企业要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坚持实行民有民营;政府要搞好协调和服务,为外向型花卉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为促进花卉出口创造条件
(六)进一步改善进出口服务。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要统一收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减少收费环节,按照国际惯例,出口花卉按关值的0.1%收取检验检疫费,其它收费一律取消。
(七)组建“云南鲜花快运公司”。以云南航空货运公同为主组建股份制的“云南鲜花快运公司”,实行航空、陆路联运的门对门服务。为适应鲜花运输时效性强的特点,要充分利用昆明航空港,科学合理地分配经昆明的各航空公司运力,实现同航线最低运价。由“云南鲜花快运公司”代理报关业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机构驻公司办公,提供快捷、优质服务,降低费用,缩短时间,真正实现花卉出口的“一票通关”。
(八)建立健全市场网络。要选一步完善昆明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斗南现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鲜切花,交易市场,一期扩建的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要抓紧完善交易机制和服务功能。要按照现代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增强市场辐射和带动功能。要充分利用联合国贸易中心资助云南花卉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与国外花卉拍卖企业的合作,尽快完成云南花卉拍卖市场的可行性研究,要根据多元持股的原则,积极吸收花卉企业和生产者入股,尽快成为以花卉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产权主体的销售服务组织。
(九)加快开拓国际花卉市场。有出口条件和能力的花卉企业要积极到国外建立销售网点,建立外销渠道。省内外贸企业、省内驻外企业要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我省的花卉出口,开拓花卉国际市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这些企业参与花卉出口,提供优质服务。
(十)实行对花卉出口企业的奖励政策。从1999年开始,按企业当年新增花卉出口额的5%,由省政府给予奖励。
(十一)出口花卉暂免征收花卉农业特产税。从2000年起,对出口花卉企业的出口花卉收入2000—2001年连续两年免征农特税,2002--2004年对其出口花卉收入减半征收农特税。
四、努力发展高档次、高效益的花卉生产
(十二)建立“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园区要以最优惠的政策吸引世界花卉生产大国将其部分花卉生产和出口基地转移到云南。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做到“六通(水、电、路、气、通讯、有线电视)一平”,实现低成本招商。园区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更灵活、更宽松。园区设管理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负责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和对园区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也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营方式探索。有关部门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对园区内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要把园区建成云南花卉产业的重要出口基地和技术创新示范区,成为带动全省花卉产业升级的辐射源和对外开放的窗口。5年内,力争使园区花卉产值达到5亿元,出口率达到50%。
(十三)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计委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云南出口花卉产业化”项目。在2005年前,建成20个左右科技含量高、规模化生产、均衡稳定销售的鲜切花基地。项目选列要本着适度竞争、公开招标、扶强增效的原则,在现有花卉企业中按自愿申报、专家考察和择优竞标的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标企业由银行扶持专项贷款,国家和省配套安排建设期贷款贴息和适量无息贷款。
五、切实搞好“科技兴花”和“依法兴花”
(十四)提高云南花卉产业的科技含量。积极大胆引进国外优势品种和栽培、管理技术。建立花卉研究中心、培训中心、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做好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快省内花卉配套工业的发展;建立基层推广和服务体系,为生产企业和花农提供技术培训、优质种苗及技术服务;培育一支精干、高效、敬业、集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于一体的人才队伍,近期要重点抓好“中以花卉培训中心”的建设。
(十五)加大对野生花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在国家的支持下,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建好云南野生花卉资源圃。在法规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开展与中外企业合作开发云南野生花卉资源,力争培育出具有云南特色、能打入国际市场、用于商品化生产的新品种。
(十六)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办法》和国际新品种保护联盟的有关规定,授权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对花卉新品种进行专项注册登记,花产联向授权单位备案。省花产联负责起草云南花卉新品种注册、登记、保护实施细则,按程序上报审拙后实施。省花产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内外花卉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使花卉产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六、加强对云南花卉出口的服务和引导
(十七)充分发挥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作为行业组织的作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1998]117号)已明确规定花产联作为花卉界行业协会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行使的权力。参照花卉生产大国的经验,省政府授权花产联行使全省花卉行业管理职能。近期除做好日常工作以外,要着力做好促进花卉出口的各项工作。
(十八)举办“中国昆明花卉节”利用"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昆明成功举办的契机,增进我省与国际花卉界合作与交流,从2000年开始,每年定期举办中国昆明花卉节,将花卉展销、观赏与旅游结合起来,以吸引国内外花卉企业参加,充分展示和宣传云南的花卉产品,促进市场开发,为确定云南花卉领先全国,领先亚洲的地位营造声势。由昆明市政府会同省华产联等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尽快付诸实施。
(十九)有关部门有积极支持有条件的花卉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到2000年力争新增加20家左右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花卉生产或销售企业。
(二十)各级党委、政府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保险、土地、税务、工商、民航、科技、计划、财政、农业、经贸、林业等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发展外向型花卉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花卉产业作为云南经济再创辉煌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花卉出口的良好局面。